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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保险+期货’的故事”征文 | “保险+期货”在义县启航:金融助农的新起点——新湖期货辽宁省义县玉米“保险+期货”系列试点项目

时间:2026-01-06 09:13

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贾志昊

破临储困局,引金融活水

2008年受国内玉米大丰收、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内需求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玉米价格大幅下跌,部分农民出现卖粮难、收入低的问题。国家适时出台临时收储政策,在东北三省一区由国家财政出资向农户收购玉米,逐步稳定了市场价格。随后玉米临时收储政策逐年常态化,截至2014年,国家已连续七年开展东北玉米的临时收储工作。随着收储价格的逐年上涨,国内玉米价格底部持续抬升,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临时收储政策成效显著。但也由此带来一些弊端,诸如国内价格偏高,廉价农产品不断涌入,国家收储负担逐年加重等。同时直补政策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直补通常要求补给土地所有者,部分包地种植户作为实际种植者却无法得到补偿等。因此,如何利用更加市场化、更加有效率的手段或政策来保障农民收入是亟需探索的课题。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就是希望通过市场参与者的创新探索,实现农产品定价从政策干预到市场化的转变。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保护农民收入最市场化、效率最高、农民直接受益最大的方法是农产品保险。但对于价格险而言,早期保险公司缺乏合适的再保途径,理赔风险过大,不适宜大规模开展农产品价格险业务。例如2014年在部分地区实施的生猪价格保险,由于价格暴跌导致保险公司大幅亏损。因此,农产品价格保险在国内的推出,需要与期货市场这个价格风险管理的渠道对接起来,实现价格风险的良性分散转移。

探义县新路,启金融助农

(一) 2014年,解决收储困境的初尝试——“二次点价+复制期权”模式

2014年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的支持下,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瑞丰”)尝试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在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前省级贫困县)探索创新,运用“二次点价+复制期权”的模式解决义县玉米种植户的卖粮难问题。

在该试点模式中,新湖瑞丰依托义县本地玉米贸易龙头企业辽锦生化作为代收代储的执行主体,合计收购当地玉米种粮大户1000吨当年新产玉米。其中直接与种粮大户签订“基准价收粮合同”,以约定好的基准价一次性收购500吨玉米并全额支付货款;同时,新湖瑞丰与合作社签订500吨玉米的“二次点价”合同,约定基准收购价,若玉米价格低于合同价,则按合同价收购;若高于合同价,合作社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价进行有利于自己的二次点价,其效果等同于为合作社提供了一份看涨期权。

此次“二次点价+复制期权”也是订单农业与期货衍生品结合进行精准扶贫的最初探索,该项目获得2014年上海市金融创新二等奖。

(一) 2015年,义县模式新升级——“保险+期货”的先行者

在“二次点价+复制期权”项目取得成功后,2015年,在国家金融支持“三农”的政策指导下,在大商所的继续支持下,新湖期货开始尝试将“二次点价”模式规模化。考虑到种植户直接参与衍生品的不可操作性,新湖期货适时引入了保险公司,农户先向保险公司购买价格保险,保险公司再向期货公司寻求“再保险”(购买场外期权),期货公司则在期货市场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从而形成风险转移、对冲的闭环。由此,一种全新的价格风险管理模式——“保险+期货”模式正式形成。

在辽宁省农委和大商所的支持下,新湖期货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在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探索开展全国首单玉米“保险+期货”试点。服务对象主要为义县华茂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义县桂勇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覆盖玉米现货数量1000吨。

(一) 2015-2019年连续五年开展试点,“保险+期货”可复制可推广

2015年首次试点项目获得2015 年上海市金融创新二等奖,也为“保险+期货”金融扶贫模式在2016 年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提供了实证依据。自此,“保险+期货”模式在全国大面积推广试点的序幕全面拉开。此后,新湖期货连续五年持续在义县开展“保险+期货”试点。2017 年再次优化创新方案,提高保障效果。2018 年全面升级为“收入险+订单+融资”新模式,即主试点模式为兼顾玉米产量和价格的收入保险,从以往以玉米价格为保障目标转变为以玉米种植收入为保障目标(目标收入=目标产量×目标价格),其中目标产量的依据为两县政府部门提供的官方统计数据。在主试点模式之上,开展了基差收购和支农融资的附加试点,引入义县本地玉米贸易龙头企业辽锦生化,以基差收购的方式开展订单农业,打通农民卖粮渠道,实现玉米收入保险和订单收粮的结合。同时项目为参与保险的农户提供支农融资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可以较低利率贷得购买农资所需要的资金。2018年玉米收入保险扩大试点项目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在减产背景下收入险对农民起到更好的保障效果,另一方面结合保险业务开展的基差收购和支农融资尝试,为进一步探索以期货期权为切入点、兼顾种植端和产业端、多元主体参与的综合性的农民收入保障体系积累了经验。2019 年义县“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成功入选三部委玉米收入保险试点方案支持范围,义县成为首个国家财政资金主导的县域收入险全覆盖试点,中央、省财政和市财政补贴保费比例高达70%,为全县玉米种植户(包括贫困户)提供了更全面的收入保障。

织风险防护,铺增收之路

(一) 义县模式开辟金融扶贫新路径,可推广可复制

2015-2019五年间累计保障玉米规模近35万吨,累计承保玉米种植面积75万亩,总计实现理赔款2971万余元,惠及试点地区近9000户农户或合作社,助力试点地区义县、康平县、清原县(均为前省级贫困县)成功脱贫摘帽。试点期间,正逢临储政策退出,国家启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市场化带来玉米价格的剧烈波动。在这一背景下,“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帮助玉米种植户有效管理了玉米价格波动风险,稳定了种植收益,开创了金融扶贫新路径,为其他地区的农业风险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二) 发挥了保险和期货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不同优势

期货市场虽具备发现价格、管理风险的功能,但由于农户对期货市场知之甚少、难以便捷地利用期货市场价格险管理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而传统农业保险在经济补偿方面虽有实效,却难以覆盖市场价格风险,难以满足农户价格保障的需求。在大商所的支持下,新湖期货人保财险合作首次探索尝试“保险+期货”模式,巧妙融合二者优势,实现了功能互补。期货为价格保险提供了精准的风险对冲工具,保险则有效解决了期货市场与农户对接不畅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使农产品价格保险得以最终落地。

(三) 创新升级,探索农业风险管理新路径

2015-2019年项目在持续开展的过程中,新湖期货完成了险种和模式的双重升级探索。2018年,新湖期货将项目模式全面升级为“收入险+订单+融资”新模式,主试点模式从原来的价格险升级为收入险,在原来单一保价格的基础上升级为同时保价格和产量。在主试点模式的基础上,开展了基差收购和支农融资的附加试点,在融资端和销售端给予农户支持,打通了农户从种到卖全链条的金融保障。险种和模式的升级是新湖期货对农业风险管理的探索和实践,旨在为农户寻求更全面的风险保护,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2019 年义县“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成功入选三部委玉米收入保险试点方案支持范围,义县成为首个国家财政资金主导的县域收入险全覆盖试点,中央、省财政和市财政补贴保费比例高达70%,为全县玉米种植户(包括贫困户)提供了更全面的收入保障。

(四) 服务“三农”新路径,赋能乡村振兴

义县是全国首单“保险+期货”模式的发源地,义县试点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五年间,参保农户数量持续增长,保障金额逐年攀升,“保险+期货”模式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已然成为服务“三农”的新路径。在助力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了新的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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