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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开展2022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6 13:37

郑商函〔2022〕203号

 

各会员单位及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部署,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决定开展2022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为体现“保险+期货”服务农业经营主体风险管理的核心内涵,郑商所以“农险无忧”为主题开展“保险+期货”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是优先支持地方政府深度参与、财政协同联动的项目;

二是优先支持优化创新、保障适度、降本增效的项目;

三是优先支持组织保障有力、合规措施严密的项目;

四是优先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品种及数量

(一)县域(乡镇)覆盖项目

试点品种为棉花、糖料蔗、甜菜、苹果、红枣,项目险种为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价格险。

新疆自治区、兵团各开展1个棉花、1个红枣项目。

新疆(不区分自治区和兵团)开展2个甜菜项目,在云南开展2个糖料蔗项目。

甘肃开展2个苹果项目、陕西开展1个苹果项目。

糖料蔗、甜菜项目应在县域范围内对种植主体愿保尽保,其他品种在申请县域的部分乡镇范围内做到愿保尽保,或者对某一特定类型种植主体愿保尽保。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

试点品种为苹果。甘肃、陕西共开展4个项目,项目险种为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价格险。

服务对象为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成员,家庭农场须在农业部门相关名录系统,合作社须为国家级合作社。

(三)收入险项目

试点品种为苹果。在陕西黄陵开展1个项目,项目险种为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收入险。

项目应在黄陵县部分乡镇范围内对种植主体愿保尽保,或在县域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类型种植主体愿保尽保。

除上述项目外,为加大对油料(花生)、糖料蔗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力度,2022年郑商所将与河南、山东、广西、辽宁等4省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项目,相关建设事项将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承保周期及风险管理

县域(乡镇)覆盖项目。承保周期为3个月,保险目标价格为平值或适度虚值,除糖料蔗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3年2月28日,其他品种均不晚于2023年1月31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承保周期2-5个月自主选择,保险目标价格应为平值或适度虚值,且须事先确定目标价格(或其确定方式),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3年1月31日。

收入险项目。承保周期结合品种生长周期合理安排,结算采价期1-2个月,采价结束时间与保险到期时间一致,且须事先确定目标收入(或其确定方式),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2年11月30日。

承保风险管理。县域乡镇覆盖项目承保风险可全部通过期货市场对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及收入险项目,应明确风险自留和风险对冲相关原则,以及通过期货市场对冲的路径安排,充分体现“保险+期货”模式中期货市场的“再保”功能,优化创新承保风险管理路径。

(二)单位保费

县域(乡镇)覆盖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单位保费,按照郑商所动态询价机制确定;收入险项目单位保费,应充分考虑参保主体接受能力,并接受郑商所窗口指导。

此外,各项目原则上应于保险期间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出单,在保险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转账直赔到户。

四、资金支持事项

(一)支持形式

项目完成并通过结项评审后,郑商所将以手续费减免形式对项目进行支持,支持资金应全部用于补贴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费用。

(二)支持金额上限

郑商所“农险无忧”项目支持计划表

类型

品种

项目数量

(个)

支持金额上限

县域(乡镇)覆盖价格险项目

棉花

2

单个400万,新疆自治区、兵团各1个

糖料蔗

2

单个400万,云南2个

甜菜

2

单个400万,新疆2个

苹果

3

单个700万,甘肃2个、陕西1个

红枣

2

新疆自治区1个700万、兵团1个400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

苹果

4

单个100万,在甘肃、陕西开展

收入险项目

苹果

1

陕西黄陵1个500万

合计

16

6500万

 

(三)支持比例上限

参保主体自缴保费应不低于项目单位保费预算的1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自缴比例。郑商所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已连续三年实施的项目继续申请的,支持比例不超过40%;延长、麦盖提申请项目的,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60%。

五、项目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同一品种同一县域仅限申请1个项目,申报县域应为相关品种主产区,申报县域政府应出具项目组织实施保障、项目结果监督承诺函,承诺对保险端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郑商所出具检查结果。

县域(乡镇)覆盖项目。支持上限为400万的项目,由1家保险公司、3家期货公司共同申请;支持上限为700万的项目,由1家保险公司、4家期货公司共同申请。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项目。由1家保险公司、1家期货公司共同申请。

收入险项目。由1家保险公司、2家期货公司共同申请。

保险公司应在申请县域有分支机构且具有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期货公司应具备场外期权业务资格。期货公司在同一品种上仅限申请1个县域(乡镇)覆盖项目,另可并行申请1个收入险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

六、项目建设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请单位需根据试点项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农险无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提交申请书时,保险公司须同时提供试点县域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二)立项评审及签订协议

郑商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后,适时召开立项评审会确定立项单位及对应资金支持额度。立项评审后,郑商所将与获立项的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协议。

(三)项目实施

立项单位须根据试点建设协议及项目申请书有序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点建设全部流程。立项单位应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并根据郑商所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并配合郑商所的跟踪管理和检查工作。

(四)结项评审

项目结束后,立项单位应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郑商所完成项目检查工作后,适时召开结项评审会。

七、项目征集方式

请有试点建设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将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书通过EMS寄送郑商所,并于次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崔小年、王聪、徐媛媛

联系电话:19837103836、18860378526、1816277279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

电子邮箱:wangcong@czc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农险无忧”项目申请书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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