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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私募 远离非法投资

时间:2016-06-06 14:00

近年来,随着私募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涉及非法投资、兑付危机、违规宣传、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风险事件开始显露,严重危害了金融秩序,侵害了投资者权益。为此,河南证监局会同河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开展了以“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投资”为主题的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目的在于有效提高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的认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其投资标的包括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品种。投资者在购买私募基金产品时,要知悉私募基金的构成及运作,清楚私募基金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并特别注意中国证监会有关私募基金重要的规范性要求:

1、未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或以私募基金为名开展第三方理财业务;

2、私募基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宣传,不得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宣传,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3、私募基金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目前,非法私募活动主要有以下特征:

1、未依法登记备案,或借用登记机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公开向社会大众宣传推介;

3、承诺保本保收益;

4、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

5、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用“飞单”方式进行销售。

河南证监局提醒您: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投资。私募基金不是大众理财产品,具有高风险特征,投资者应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利益。如发现非法私募活动或线索,可以拨打相关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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