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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瑰谷清泉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通知

时间:2015-02-07 15:49

新湖瑰谷清泉1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计划”)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2月14日进行初始销售,结束募集日期为2015年2月4日。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于2015年2月5日正式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资产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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