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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聚焦》栏目——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

时间:2016-11-28 10:31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公布执行《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束了私募基金野蛮生长的时代,如果说2014年是“私募元年”,那么2015年就是私募基金行业“空前发展”的一年,不管从管理人新增数量还是私募基金产品发行数量,都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伴随着私募发展而来的是不少投资者对这个新兴事物还缺少理性认知,那么投资者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合适的私募基金,证监会近期有没有针对私募投资者的保护措施呢?我们采访了厦门证监局。

投资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私募基金?

有几个要素需要注意:第一,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购买私募基金,而合格投资者的定义首先是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次对于机构客户而言,其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或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对于个人客户而言,其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第二,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第三,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第四,投资者购买私募基金时应主动进行风险评级,购买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产品。第五,投资者对私募基金资质拿不准的,可致电010-12386,确认该私募基金是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证监会近期有没有针对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保护措施?

证监会对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保护主要集中在投资者教育和私募基金知识普及上,2016年5月16日起,证监会开展一项为期2个月的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主题是“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投资”,内容包括:一是广泛开展私募基金知识普及工作,使投资者了解私募基金的构成及运作,知悉合格投资者标准,清楚私募基金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宣传《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自律规则,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三是曝光私募基金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使投资者掌握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明晰投资者享有的合法权利义务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权的途径。广大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关注证监会网站,以及从私募基金相关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资料等方式参与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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