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关于交易期间预收部分期货合约申报费的通知

时间:2023-06-20 15:27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相关通知的要求,自2023年6月26日起,我司主席系统对于收取申报费的品种合约,将按照信息量标准在交易期间预收申报费。

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我司全国客服热线400-8888-398咨询。

 

各交易所申报费收取规则,可查阅我司官网公告:

商品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收取规则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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