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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商储无忧”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3 13:24

郑商函〔2021〕874号

 

各会员单位及承储企业:

为帮助承储企业利用尿素期货化解储备商品贬值风险,助力稳定储备、保障粮食安全,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商储无忧”试点工作。现公开征集试点企业。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述

支持参与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的承储企业利用尿素期货开展套期保值工作,以市场化手段化解储备商品贬值的风险。支持其参与套期保值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差额费用及相关手续费。差额费用包括注册期货仓单额外产生的仓储费、出入库费用、检验费等。相关手续费包括交易手续费以及交割手续费、仓单转让手续费、期货转现货手续费等。

试点服务对象为参与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的春耕肥承储企业。

试点期间为2021年11月15日-2022年4月30日。

试点品种为尿素。试点项目不超过10个,实施区域为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

二、申请主体

试点项目由承储企业申请。期货公司作为辅助申请人,联合申请并提供配套服务。

三、申请条件

申请成为“商储无忧”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2021-2022年度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中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的春耕肥承储企业;

2.承储货物应存放在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内的尿素期货交割仓库;

3.在2021年11月15日前已经开户并参与尿素期货交易。

四、试点支持资金

试点项目完成并通过结项评审后,郑商所将以手续费减免形式对试点项目进行支持。郑商所支持资金应全部用于支持承储企业。单个试点项目的最高支持量为5万吨尿素,单个试点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为100万元。

五、试点建设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请企业须根据试点项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储无忧”试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承储企业须同时提供2021-2022年度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中标证明材料;联合中标企业须提供合作方同意开展试点工作的书面材料;承储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二)立项评审及签订协议

郑商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试点企业及期货公司。郑商所与试点企业及期货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协议。

(三)项目实施

试点企业应根据试点建设协议及项目申请书有序开展项目。试点企业应顺利完成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试点企业应理性参与期货市场,根据郑商所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配合相关宣传工作,接受郑商所的跟踪管理和检查工作。

(四)项目结项

项目结束后,试点企业及期货公司应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郑商所完成项目检查工作后,明确支持金额,结算相关费用。

六、申请方式

请有试点建设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将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项目申请书、春耕肥中标证明材料以及其它项目申报中所需的书面材料通过EMS寄送郑商所,并于11月11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悠然  边远

联系电话:0371-65610979   0371-6561251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

电子邮箱:yrlu@czc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储无忧”试点项目申请书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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