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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第三阶段:违规信息披露)

时间:2017-10-25 11:09

37“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七:坚决打击违规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38“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八: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信息披露是投资者投资的前提,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发展。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39“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三十九:信息披露违规包括伪造粉饰上市公司业绩、并购重组中虚构标的企业经营业绩、不按规定及时披露或选择性披露信息等。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40“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四十:违规信息批露,损人不利己,终将得到法律的严惩。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41“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四十一:擦亮双眼,谨防违规信息披露陷阱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42“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四十二:信息披露应及时,隐瞒延迟必遭罚。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43“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系列风险警示语之四十三:合法信息披露,维护市场公正。请参见www.csrc.gov.cn首页“投资者风险提示与风险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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