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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12月25日--关于对上海期晟储运管理有限公司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进行评估的公告

时间:2018-12-26 12:41

〔2018〕61号

  2018年12月20日,我所收到上海期晟储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晟储运)《关于终止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资质的申请报告》(沪期晟〔综〕字〔2018〕第2号)。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第九条及《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我所将对期晟储运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质申请进行评估。
  2.在评估期间,继续暂停期晟储运(上海市剑川路2280号铜、铝存放点,上海市曹安路3645号锌、铅存放点以及江苏省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1号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存放点)期货入库业务,不得生成期货仓单。
  3.我所已要求期晟储运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评估期间期货交割仓库业务以及标准仓单项下相关客户的各项业务正常有序进行,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4.请相关客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在库标准仓单项下的期货交割商品进行妥善处理,并可会同期晟储运将尚在库内的所有标准仓单项下的期货交割商品(见附件1)移至我所指定的其他交割仓库(见附件2)。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期晟储运管理有限公司期货标准仓单数据
     2.我所指定的其他交割仓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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