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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玉米“保险+期货”项目正式启动,义县模式再升级

时间:2018-07-20 09:30

2018年6月,新湖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及其风险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瑞丰”)携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人保”)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支持下,顺利落地签单“保险+期货”玉米收入险项目。该项目惠及辽宁锦州义县、抚顺清原县两地,为891位农户提供收入险保障,合计投保种植面积达7万亩,折合现货量为3万吨。据了解,该项目在以往试点项目的基础上,由价格险升级为对农民终极保障的收入险,并且引入了基差收购方式,在农民收获后实施可二次点价的订单农业模式,解决农民卖粮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该项目采取“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模式,对玉米价格市场化和稳定农民收益之间的平衡进行探索。一方面,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构建玉米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确保农产品产业链条的市场化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价格支持和补贴政策功能、构建独立于市场价格波动之外且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收入稳定机制,保护农民的种粮利益并解决农民的卖粮渠道问题。锦州义县华茂谷物种植合作社,自2014年连续四年参加试点项目,是义县模式的见证者。该合作社理事长谷琴表示,参与试点项目的这四年,最大的感受是农民对期货从不了解到有了一定的认知,大家在种粮、卖粮时也知道要参考一下相

关期货品种的价格了。“保险+期货”几年试点下来,因农民实实在在地获得了收益,享受到了金融创新服务带来的实惠,他们已完全接受了这个模式,参与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了。

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介绍到:“新湖期货是国内较早开始探索‘保险+期货’项目的期货经营机构,从2014年的‘二次点价+复制期权’,2015、2016、2017年的‘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到2018年的‘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模式’,并以农民的终极保障的收入险做为保障目标,新湖期货从未停止创新探索的步伐。新湖期货拥有为实体经济和产业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丰富经验,通过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并利用衍生品市场转移赔付风险,对于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

我国玉米在2016年以前一直是由临时收储政策来稳定价格,确保农民收入及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由于市场供需结构变化,收储政策逐渐显现出弊端,国家开始逐年放开对玉米价格的管控,使之回归市场化。由2015年的“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转变为2016年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引入“市场化收购”+“补贴”的新机制。这种“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模式是国家在玉米价格补贴政策,探索农业生产保障方面在具体实现形式上的有效尝试。

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新湖期货率先提出“二次点价+复制期权”订单农业新模式,2014年,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支持下,新湖瑞丰与锦州义县当地收储企业及合作社、种粮大户试点“二次点价+复制期权”订单农业新模式,通过二次点价、二次结算,不仅为农民的粮食销售托底,农民还能分享到未来一段时期可能出现的价格上涨利润。2015年,新湖瑞丰在在模式中引入保险公司,与辽宁人保跨界合作,探索“保险+期货”项目,在锦州义县进行了有益尝试,为金融服务三农开辟了新路经。 “保险+期货”模式得到证监会、农业部等部门的高度评价,促进了“保险+期货”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新湖瑞丰义县试点项目连续两年荣获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二等奖。2016年,新湖瑞丰再次在义县进行玉米价格保险的扩大规模试点,获得农业部的第三方经费支持,为该模式的复制推广提供了经验。2017年,鉴于前两年的试点成功,当地农户参保的意愿强烈。试点项目在延续往年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在细节上创新,包括保险方案创新和基差处理预案,进一步完善了“保险+期货”模式,最终赔付187 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影响。

义县的系列试点,为探索“保险+期货”模式的可行性、可复制性、完善性提供了可贵的经验和基础数据,为中国政府实施保障农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并符合国际贸易规则要求(绿箱政策)提供了探索性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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