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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已经开始

时间:2016-07-12 09:00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提出本预案所称粮食,指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

其他粮食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非标准品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目前是小麦大量收购的季节,各产麦大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方案,并公布了收储库点名单。农户们千万别错过时间:9月30日。

安徽

5月31日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标准参照《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

湖北

6月1日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以 2016 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均为每市斤 1.18 元,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执行。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 2016 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 0.02 元掌握。

非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 号)有关规定执行。

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1 日以前和 9 月 30 日以后收购的小麦以及预案执行期间未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均不得计入最低收购价粮食范围。

江苏

6月3日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自2016年6月3日起,在江苏省13个设区市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现将江苏省630个小麦委托收储库点名单公告如下(各库点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见“江苏粮网”)。政策咨询电话

江苏省粮食局 025-8966702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025-51807978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南京分公司 025-83755967

河南

6月6日起在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2016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以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与去年一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

河北省

6月30日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

需要注意的是,等外品小麦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省粮食局业务咨询电话为:0311-85814027,案件举报电话为:0311-85802885。

山东省

6月30日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山东省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具体标准参照该预案。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国家临时存储小麦收购计划的通知》提出,此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小麦由中储粮总公司具体组织,计划收购数量为150万吨。委托库点白小麦、红小麦、混合小麦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均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这部分国家临时存储小麦收购计划执行截止期到2016年12月底。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穆铁礼甫·哈斯木强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继续实施小麦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自2016年新粮上市起,全区白小麦(三等、下同)、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为每市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相邻等级差为每市斤0.02元。继续执行按种粮农户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给予每市斤0.15元的财政直补政策。

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的粮食执行以下标准:

小麦。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执行。白小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硬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红小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硬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均为混合小麦。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不含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

来源:综合国家粮食局网站、河北农民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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