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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9月14日--关于开展新一期油粕品种仓单串换试点的通知

时间:2018-09-18 15:50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促进油粕期货市场功能有效发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交割服务,在总结前期油粕品种仓单串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各大集团联合推出新一期豆粕、豆油和棕榈油仓单串换试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串换试点集团

  豆粕仓单串换试点企业为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邦吉(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和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8大集团(以下简称“试点集团”)。

  豆油仓单串换试点企业为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等6大集团(以下简称“试点集团”)。

  棕榈油仓单串换试点企业为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和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等4大集团(以下简称“试点集团”)。

  试点集团承诺按照本通知规定在试点期间提供豆粕、豆油和棕榈油仓单串换服务。

  二、串换要求

  客户通过当月交割(不含期转现)买入的试点集团所属交割库的豆粕、豆油或棕榈油标准仓单,可申请到本通知公布的该试点集团相关的串换库提取现货(简称为“仓单串现货”)或者串换为该试点集团相关的交割库的期货标准仓单(简称为“仓单串仓单”)。

  三、串换费用及流程

  关于仓单串换资质、串换限额及费用、串换流程等事项按照本通知附件规定办理。

  四、串换试点时间

  仓单串换试点有效期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19年8月31日结束。在试点期间之内加入其他参与串换试点企业,其参与试点企业及串换限额另行公布,其他方面的规定如仓单串换资质、串换限额及费用、串换价差计算公式、串换流程等事项按照本通知附件规定办理。试点期间试点集团如有新增厂库,那么新增厂库自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之日起自动加入试点,提供仓单串换服务;试点期间试点集团原有厂库被取消,那么被调整的厂库是否退出试点由交易所在调整该厂库时代为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豆粕仓单串换试点业务流程.docx

  附件2:参与豆粕仓单串换试点企业及串换限额.docx

  附件3:豆粕串换试点集团提供的串换价差计算方式.docx

  附件4:豆粕仓单串换协议参考文本.docx

  附件5:豆油、棕榈油集团内仓单串换试点业务流程.docx

  附件6:参与豆油、棕榈油串换试点集团及下属串换库(工厂)的串换限额.docx

  附件7:豆油、棕榈油串换试点集团提供的串换价差计算方式.docx

  附件8:豆油、棕榈油仓单串换协议参考文本.docx

  附件9:场外综合服务平台期货经纪公司会员账户申请表.docx

  附件10:“场外市场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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