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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3月3日--关于征集大连商品交易所产融培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0-03-05 15:26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产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综合性期现市场培育平台,服务实体经济,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决定面向市场征集新一批产融培育基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二、申请主体

  产业企业、信息机构及金融机构等。

  三、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单位在其行业内具备较大影响力及示范效应,行业龙头企业优先考虑;

  2. 申请单位相关业务应与大商所业务密切相关,双方具备合作共赢点;

  3. 申请单位主要领导应充分重视产融基地工作,愿意与交易所共同推进期货衍生品业务推广;

  4. 申请单位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及优质师资,有能力成为大商所市场培训、调研、优秀案例总结、宣传推广等活动的合作方。

  四、权利与义务

  (一)产融基地拥有以下权利:

  1. 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使用“大连商品交易所产融培育基地”名称;

  2. 按照协议约定获得市场培育活动合作费用。

  (二)产融基地须履行以下义务:

  1. 严格遵守《大连商品交易所产融培育基地合作框架协议》相关要求;

  2. 积极配合交易所市场培育、会议、调研、信息搜集、媒体宣传等工作,为活动提供讲师或专家等相应支持。

  五、申请材料及程序

  申请单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通过大商所网站(www.dce.com.cn)查看和下载相关材料,并按照附件模板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yh@dce.com.cn;书面材料盖章后邮寄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802室,李煜昊(收):联系电话:0411-84808276。

  我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评审并通过网站公布最终结果。请各申请单位关注大商所网站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产融培育基地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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