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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1月3日--大商所12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31起

时间:2020-01-08 09:47

 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责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持续对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据了解,2019年12月,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31起,包括自成交超限20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1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1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监管措施。

  同时,大商所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8起,包括涉嫌对敲转移资金5起、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7起、涉嫌违反持仓管理规定5起、涉嫌通过虚假申报影响市场行情1起,对相关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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